站内搜索:
    • 公司:
    • 上海弘锦工贸有限公司
    • 联系:
    • 李昌儒
    • 邮箱:
    • 863440603@qq.com
    • 手机:
    • 15026477199
    • 电话:
    • 021-39509608
    • 地址:
    •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68号
本站共被浏览过 1410818 次
用户名:
密    码:
产品信息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详细信息

上海废钨钢收购,多年回收经验

2024-04-29 07:00:01 405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废钢,指的是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不成为产品的钢铁废料(如切边、切头等)以及使用后报废的设备、构件中的钢铁材料,成分为钢的叫废钢;成分为生铁的叫废铁,统称废钢。

世界每年产生的废钢总量为3~4亿吨,约占钢总产量的45~50%,其中85~90%用作炼钢原料,10~15%用于铸造、炼铁和再生钢材。

它在工业发达国家约占废钢总量的25~30%,占社会上钢材总投放量的1~1.5%。中国当前每年产生的折旧废钢约 300万吨。生活用品废旧钢铁如罐头盒、家具和用具等,称为“社会废钢”或“垃圾废钢”,数量有时高达钢材投放量的1%。此外,还有从渣中回收的废钢,积存的废钢块,打捞的沉船等,来源颇为复杂。

中型废钢

1类202

A≤1000mmX500mm,厚度≥10mm,单重:3kg~1000kg,圆柱实心体直径≥20mm。块、条、板、型报废的钢坯及钢材、车船板、机械废钢件、机械零部件、切割结构件、火车轴、钢轨、管材、废旧工业设备等。

2类202

B≤1500mmX700mm,厚度≥6mm,单重:2kg~1200kg,圆柱实心体直径≥12mm。块、条、板、型报废的钢坯及钢材、车船板、机械废钢件、机械零部件、切割结构件、火车轴、钢轨、管材、废旧工业设备等。

废钢铁中不应有成套的机器设备及结构件 如有,则必须拆解且压碎或压扁成不可复原状 。各种形状的容器罐筒等 应全部从轴向割开。机械部件容器 发动机、齿轮箱等 应清除易燃品和润滑剂的残余物。

废钢铁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有害物质浓度超过GB5085.3中鉴别标准值的有害废物。

废钢铁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超过GB5085.1中鉴别标准值即pH值不小于12.5或不大于2.0的夹杂物。

废钢铁中禁止混有多氯联苯含量超过GB13015控制标准值的有害物。

被浏览过 1410818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上海弘锦工贸有限公司(ID:10644307) 技术支持:杨宇

12

回到顶部